一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
(一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
10月份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.2亿元,增长11.3%,主要是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增收较多。其中,税收收入53.9亿元,增长13.5%;非税收入10.3亿元,增长0.9%。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:
1、增值税20.1亿元,下降1.5%,其中,改征增值税9.9亿元,增长0.1%。
2、企业所得税16.9亿元,增长20.3%。
3、个人所得税2.5亿元,增长22.5%。
4、城市维护建设税3.3亿元,下降8.2%。
5、印花税1.2亿元,增长72.2%。
6、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,房产税2.4亿元,增长12.3%;城镇土地使用税1.4亿元,增长57.4%;土地增值税2.6亿元,增长1297.2%;契税1.8亿元,增长17.2%。
1-10月份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6.7亿元,增长7.7%,为全年目标的86.5%,其中,税收收入452.8亿元,增长5.3%;非税收入113.9亿元,增长18.5%,占比20.1%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
1-10月份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95.6亿元,增长14.5%。其中,市本级306.5亿元,增长6.2%;县区级389.1亿元,增长22.0%。
社保、教育、医疗卫生、文化体育、农林水、城乡社区、交通运输、住房保障等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支出合计完成515.3亿元,增长13.5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.1%。
二、政府性基金收支
(一)政府性基金收入
1-10月份,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.9亿元,增长44.9%。分级次看,市本级完成59.8亿元,增长14.1%;县区级完成76.1亿元,增长83.9%。分项目看,土地出让金收入115.3亿元,增长61.8%,其中,市本级45.9亿元,增长27.6%。
(二)政府性基金支出
1-10月份,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9.5亿元,增长26.0%。分级次看,市本级完成59.9亿元,增长62.9%;县区级完成59.6亿元,增长2.7%。分项目看,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06.5亿元,增长48.0%,其中,市本级52.9亿元,增长100.9%。